Chapter 6: 商標侵权仿冒风险保護 (Published By Sin Chew Article)

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是以核準註冊的商標與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侵犯註冊商標的行為包括了:(一)未經註冊商標擁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或類似的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行為。(二)擅自制造或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志的行為。(三)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其他損害的行為。 侵犯他人註冊商標者,除了必須賠償侵權人的損失,並支付民事赔偿外,註冊商標擁有人在馬來西亞也可以由貿消部依標簽法令(TRADE DESCRIPTION ACT)追究刑事責任。

上標油风靡东南亚 面对侵权仿冒风险 1936年,中國著名中醫師陳龍容隨著大批同胞由中國大陸移民到泰國,他眼見當時新移民缺乏醫藥,決定善用其醫學專長行醫煉藥。他堅持採用中國傳統醫術及配方,煉成其獨特藥油贈送給當時求診的病人。 50年代末期,他將韋炳書收為徒弟並開始給予教導,韋炳書為人勤奮好學,深得陳醫師的愛戴。直到他們一起工作一段時間後,陳醫師決定與韋炳書分享中國最有效的一種中藥,其是一種獨特的草藥混合物,可以舒解頭暈和疲勞。韋炳書不負陳醫師所望,將其藥油結合了他的創業精神與商業頭腦開發了新產品。 為了測試產品的有效性,韋炳書開始將其少量的推向泰國的華人市場,並將產品稱為上標油。為了擴大生產,韋炳書聘請了一位銷售員,並於1963年正式成立Chakrintr公司。小型家族企業的幫助使上標油風靡泰國,其需求量有增無減。隨後,他將公司搬到曼谷,改名為Bertram,並提高上標油的生產量。 直到2002年,上標油以及其衍生的上標油膏是Bertram唯一的產品,雖然這兩個產品獲得四十多年的成功,但期間銷售額卻意想不到的下降。為了找出原因,Bertram採取了客戶調查,發現上標油主要用於老年人口,其在亞洲已建立了良好的聲譽。然而,日益激烈的競爭和新的廣告方式卻使其失去一部分市場佔額。 上標油沒有受到廣大歡迎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在市場成功多年。雖然銷售額穩步上升,但卻發現這些產品被越來越多人視為只有老年人使用的產品。 為了建立公司的新形象,Bertram的研發部開發了另一種上標油,其黏性較低,薄荷成分少,所以香味較淡且不弄髒衣服。Bertram進一步擴大其投資組合,開發出了一系列新的產品及包裝,以吸引更廣泛的年輕族群。 隨著上標油的新產品推出,Bertram利用它們來重新塑造公司和產品的形象。雖然其在泰國和亞洲已經有了強大的品牌知名度,但市場和消費者的變化,使Bertram不得不改變其品牌的營銷和廣告策略。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形象,該公司廣告以年輕和老年消費者為目標,與知名廣告代理公司開發各種新鮮有趣的電視廣告,其多樣化的廣告為公司建立了一個新的品牌形象。 隨著公司的擴大, Bertram發現在亞洲的競爭對手已開始侵犯該公司的知識產權,包括其商標和商業外觀,這些競爭對手創造了類似的產品,已經傳了幾代人。然而,這些競爭對手劫持Bertram的好名字和聲譽,他們公然使用Bertram的商標名稱推銷自己的產品,其產品的包裝和Bertram幾乎一模一樣。 雖然侵權和仿冒帶來風險,該公司仍然享受領先的市場份額,並會在必要時做出決定起訴知識產權侵權者以保護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