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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品牌企业家所必须了解的商標申请手續 (Published By Sin Chew Article)

在每個國家注冊商標的方式儘管有些許不同,但是大致上都離不開以下步驟。

商標搜尋
全世界正在使用的商標數以百萬,每天都有許多人註冊新的商標,因此搜尋工作變得越來越繁雜,尤其搜尋有無近似或相同的文字商標更是困難。

商標註冊流程
a. 申請
填寫申請商標表格,連同規定的文件呈交國家商標局。

b.形式審查
商標局檢視申請者提交的資料,確保該項申請符合行政要求或條規,例如手續費是否已經繳清﹑申請書是否填寫正確等等。

c.實質審查
商標局必須依照規定的商標法檢視申請者的商標是否觸及了抄襲、欺騙、惡意搶註等「無法註冊之要素(absolute grounds for refusal) 」。除此之外,許多國家的商標法也列明審查員必須鑑定申請者的商標是否和同一產業的商標相衝突。這就是所謂的[相對理由(relative grounds)審查。律師和審查員會就商標的相似度和商標所覆蓋的產品或服務範圍,鑑定商標是否會造成混淆之虞(likelihood of confusion) ,誤導消費者的購買決定。

d.公告和異議
在多數國家,申請者的商標順利經審查員檢視後,會發表在官方公報或期刊。若第三方反對該項商標申請,可在發表後的規定期限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一旦在規定期限內,無人提出異議,或是提出的異議經裁定不成立,商標就算成功註冊,並且生效。

e.證書
商標一旦註冊成功,商標局會簽發證書,授予申請者。證書的有效期限一般為10年。 在馬來西亞,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貿消部)屬下的商標局負責管理商標注冊、轉讓註冊、續展註冊、變更、補證、評審及其他有關事項。商標局也負責刊登《商標公告》于憲報(GAZETTE)上,刊載註冊商標及有關注冊事項。申請商標註冊,應該依據1997年商標條文(TRADEMARK REGULATION 1997)公布的商品分類表按類別申請。每一分商標註冊申請應向商標局呈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即TM5)5份,商標圖祥5份,宣誓書(STATUTORY DECLARATION)1 份。商標圖祥必須清晰,圖樣的長和寬應不大于5厘米,不小于2厘米。商標註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的日期為準。申請手續完整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者,商標局將配發申請編號。手續不完整或不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的,有關申請將被退回。商標註冊申請一旦被商標當局核準,將發出《商標註冊證》(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予以公告。 我國政府很重視知識產權的管理和監督事宜,因此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在2014年12月28日發出一項警告啟事。因為商標在未經註冊下標上註冊商標符號®,或任何形式聲明為註冊商標,己經違反1976年商標法第81條文,其擁有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馬幣5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個月,或兩者兼施。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是一所負責管理和監督國內所有知識產權事宜及有關法律實施和執行的法定機構,它嚴謹看待此事,並鄭重警告如有任何團体或商戶或相關單位已在其非註冊商標下標上註冊商標符號,或任何形式聲明為註冊商標,必須向該局提出註冊商標申請以避免違反以上法令條文,受到法律對付。

文: 知識產權企業家協會AIPO主席/PINTAS董事: 駱俊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