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型企业家在以下的情况有需要对其知识产权(IP)进行评估。
⑴ IP 交易:要买卖某IP,交易双方就必须找出其合理价位,方能完成交易;
⑵IP资产参股:欲投资某IP,投资方就得鉴定其价格,方能进行投资;
⑶IP质押贷款:想利用IP质押贷款,银行须对其IP进行定价,方能批准贷款;
⑷IP诉讼:展开IP法律诉讼而要确定赔偿金数额时,就得对其IP估价。
此外,在吸引风险投资,资产重组、企业合并、破产清算、遗产分割、IP企业也需要进行知识产权评估。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之方法 依据国际惯例,用于评估IP资产的主流方法有⒧收益法 ⑵ 市场法⑶收益法
(一) 收益法(Income approach)
所谓收益法,主要就是要找出一项财产在未来带给其所有者的经济利益的现值。它只适用于直接产生收益的IP资产,并从该IP资产所赚取的IP权力金现金流,折算到目前的价格。在折算之过程,比须 考虑市埸,风险,IP有效期等 客观因素。因此,要使用收益法来衡量一项 IP,我们必须对其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市埸增长率,风险等不确定因索作出许多假设。收益法最适用于成熟及有稳定权力金现金流之IP资产。
(二) 市场价值法 ( Market Approach)
市场价值法是以现行场价格作为价格标准依据,通过市场调查,选择几个和被评估IP资产相同或相似的已交易同类IP资产作为参照物,将被评估资产和它们进行差异比较,再进行适当的价格调整。市 场法只有在有类似的IP资产 交易市场或资讯时才适用。
(三) 成本法 ( Cost Approach)
成本法是以重新建造或购置和被评估IP资产具有相同用途和功效的IP资产现时需要的成本作为计价标准。简而言之,成本法就是为创造财产而实际发生的费用的总和(研发成本、开发成本和法律成本 )。成本法最主要用于尚未有 现金流的早期IP资产。
在2013 11月6日至7日假吉隆坡举办的全球知识产权估价会议( GIPVC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推出了马来西亚知识产权估值模型( “ MIPVM ” ) 。 MIPVM的主要目标 是为大马金融业界提供适用于 IP抵押融资的IP资产评估方法。在以上所述的三种评估方案中,MIPVM会优先考虑收益法。其他评估方法可被用来交叉参考,以便提供更为可靠的IP资产价值。此外,MIPVM也将依循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IFRS) ,国际评估 准则( IVS )和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
MIPVM的推出,标志着大马知识产权发展史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也意味着在大马,IP金钱化已经不是 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是可登大雅之堂的经济现实。
然而,评估知识产权价值不简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困难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价值的不确定性。这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的不稳定性。以专利为例,尽管专利权人已经获得了专利权证书,但因专利本身的特殊性仍存在被无效的可能性。这就使得专利权的价值与其他财 产的价值相比具有较大的不确 定性。同时,知识产权的价值受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这些都给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规范和方法不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是一项世界性的难题。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MIPVM,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以及量化标准,很难应对实践中复杂多变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 问题,由此导致实践进展缓慢。 知识产权评估牵扯到法律、金融、财务和投资等各方面的内容,评估过程好就是将价值的经济学理念和财产的法律概念融合在一起。因此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是一种科学,也是一门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