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专利令2011》和《专利规则2012》正式生效。文莱的《专利令2011》取代了之前基于新加坡、马来西亚、英国及欧洲专利(指定英国)的重新注册系统,建立了一个独立的专利系统。
1. 法规:
《2011年专利法令》与《2012年专利规则》。
2. 专利性标准:
要申请专利保护,发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新颖性:专利必须是新的,即未在全球范围内公开过。
创造性:专利必须涉及一定的创造性步骤。
工业适用性:专利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3.实用新型:
在文莱,没有专利保护的实用新型类别。
4. 成员资格:
√ – 马德里协议
√ – 专利合作条约(PCT)
任何2012年7月24日或之后的PCT国际申请可指定文莱为受保护国家(国家代码:BN)。
5. 优先权规则:
文莱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申请优先权。
6. 有效期:
根据该法令授予的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自第五年起,需支付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
1. 申请:
每个申请人必须在优先日期后的12个月内向专利注册局提交申请。
2.初步审查
将进行形式审查,以确保符合所有法定要求。
3.公告
申请将在提交后的18个月内公开。
4. 审查:
有四种审查方式,具体如下:
4a. 审查
选项1:请求本地搜索和审查(非PCT)
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日起13个月内请求进行搜索,并在优先权日起21个月内提交审查请求,或者在优先权日起21个月内提交搜索与审查的合并请求。
4b. 审查
选项2.1:依赖来自指定专利局的规定信息的通知(非PCT)或国际专利可行性报告(PCT国家阶段进入)
申请人可以提交来自指定专利局(如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或韩国)的相关外国申请的规定信息(即搜索、审查结果及英文版的权利要求)(对于非PCT申请),或提交国际初步审查报告(IPRP)(对于PCT国家阶段进入)。这些信息需在优先权日起42个月内提交。请注意,在此选项下,权利要求必须与相应申请中的权利要求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方面经过审查后要么完全一致,要么在范围上有所缩小。
4c. 审查
选项2.2:依赖于规定信息的通知(慢轨道,非PCT)
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来自指定专利局的最终审查结果或外国申请的批准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进入慢轨道,并申请延期39个月,延长提交规定信息的最后期限至60个月。
4d.审查
选项3:请求本地搜索和审查(慢轨道,PCT国家阶段进入)
申请人可以在39个月内申请时间延迟,并请求基于国际搜索报告进行本地审查,或者在请求延期时请求搜索与审查的合并,这与非PCT申请的慢轨道选项类似。
5. 注册
在收到搜索和审查报告后,申请人需要评估是否继续申请专利授权并保持专利有效。如果决定继续申请,申请人将提交请求授权的申请。授权后,将发放授权证书,并且授权事实和日期将发布在专利公报中。
直接国家申请:
11. 请求授予专利(PF 1):
a)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b) 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
c) 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任何必要的图纸;
d) 优先权申请所依据的基础申请的国家和申请详情。
2. 专利代理人任命书(PF 46)
3. 说明申请人如何从发明人获得专利权的声明,通常通过转让或雇佣关系(PF 8)。
4. 不要求提交发明人向申请人转让的转让文件。
PCT国家阶段申请:
1. 请求授予专利(PF 42);
2. PCT申请的英文副本(即PCT/RO/101请求表);
3. PCT申请的详情(适当的,可以是由WIPO发布的书目页面);
4. 一份原始提交的PCT说明书副本(若有需要,可翻译成英文);
5. 一份在国际阶段提交的任何修改(以英文或翻译成英文);
申请人签署的专利代理人任命表格(PF 46);
7. 说明申请人如何从发明人获得专利权的声明,通常通过转让或雇佣关系(PF 8)。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1. PCT专利申请 | 140 | 640 |
2. 非PCT专利申请 | 140 | 640 |
3. 搜索和审查请求 | 2210 | 680 |
4. 授权费用 - 每项超过25项的专利要求 | 170 17 | 390 |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5-7年 (第5至第7年,每年) | 140 | 170 |
8-10年 (第8至第10年,每年) | 230 | 170 |
11-13年 (第11至第13年,每年) | 300 | 170 |
14-16年 (第14至第16年,每年) | 390 | 220 |
17-19年 (第17至第19年,每年) | 470 | 220 |
第20年年费 | 560 | 22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经签署的基本专利申请的认证副本 | 提交后2个月内 |
委托代理人文件 | 提交后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基本专利申请的认证副本 | 提交后2个月内 |
委托代理人文件 | 提交后2个月内 |
文件 | 提交时间 |
---|---|
国际初步专利性报告基于国际初步检索报告(第一章) | 申请时提交 |
国际初步专利性报告基于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第二章) | 申请时提交 |
2012年1月1日,《专利令2011》和《专利规则2012》正式生效。文莱的《专利令2011》取代了之前基于新加坡、马来西亚、英国及欧洲专利(指定英国)的重新注册系统,建立了一个独立的专利系统。
1. 法规:
《2011年专利法令》与《2012年专利规则》。
2. 专利性标准:
要申请专利保护,发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新颖性:专利必须是新的,即未在全球范围内公开过。
创造性:专利必须涉及一定的创造性步骤。
工业适用性:专利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3.实用新型:
在文莱,没有专利保护的实用新型类别。
4. 成员资格:
√ – 马德里协议
√ – 专利合作条约(PCT)
任何2012年7月24日或之后的PCT国际申请可指定文莱为受保护国家(国家代码:BN)。
5. 优先权规则:
文莱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申请优先权。
6. 有效期:
根据该法令授予的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自第五年起,需支付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
1. 申请:
每个申请人必须在优先日期后的12个月内向专利注册局提交申请。
2.初步审查
将进行形式审查,以确保符合所有法定要求。
3.公告
申请将在提交后的18个月内公开。
4. 审查:
有四种审查方式,具体如下:
4a. 审查
选项1:请求本地搜索和审查(非PCT)
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日起13个月内请求进行搜索,并在优先权日起21个月内提交审查请求,或者在优先权日起21个月内提交搜索与审查的合并请求。
4b. 审查
选项2.1:依赖来自指定专利局的规定信息的通知(非PCT)或国际专利可行性报告(PCT国家阶段进入)
申请人可以提交来自指定专利局(如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或韩国)的相关外国申请的规定信息(即搜索、审查结果及英文版的权利要求)(对于非PCT申请),或提交国际初步审查报告(IPRP)(对于PCT国家阶段进入)。这些信息需在优先权日起42个月内提交。请注意,在此选项下,权利要求必须与相应申请中的权利要求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方面经过审查后要么完全一致,要么在范围上有所缩小。
4c. 审查
选项2.2:依赖于规定信息的通知(慢轨道,非PCT)
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来自指定专利局的最终审查结果或外国申请的批准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进入慢轨道,并申请延期39个月,延长提交规定信息的最后期限至60个月。
4d.审查
选项3:请求本地搜索和审查(慢轨道,PCT国家阶段进入)
申请人可以在39个月内申请时间延迟,并请求基于国际搜索报告进行本地审查,或者在请求延期时请求搜索与审查的合并,这与非PCT申请的慢轨道选项类似。
5. 注册
在收到搜索和审查报告后,申请人需要评估是否继续申请专利授权并保持专利有效。如果决定继续申请,申请人将提交请求授权的申请。授权后,将发放授权证书,并且授权事实和日期将发布在专利公报中。
在文莱提交专利申请所需的以下信息和/或文件:
直接国家申请:
11. 请求授予专利(PF 1):
a)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b) 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
c) 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任何必要的图纸;
d) 优先权申请所依据的基础申请的国家和申请详情。
2. 专利代理人任命书(PF 46)
3. 说明申请人如何从发明人获得专利权的声明,通常通过转让或雇佣关系(PF 8)。
4. 不要求提交发明人向申请人转让的转让文件。
PCT国家阶段申请:
1. 请求授予专利(PF 42);
2. PCT申请的英文副本(即PCT/RO/101请求表);
3. PCT申请的详情(适当的,可以是由WIPO发布的书目页面);
4. 一份原始提交的PCT说明书副本(若有需要,可翻译成英文);
5. 一份在国际阶段提交的任何修改(以英文或翻译成英文);
申请人签署的专利代理人任命表格(PF 46);
7. 说明申请人如何从发明人获得专利权的声明,通常通过转让或雇佣关系(PF 8)。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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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CT专利申请 | 140 | 640 |
2. 非PCT专利申请 | 140 | 640 |
3. 搜索和审查请求 | 2210 | 680 |
4. 授权费用 - 每项超过25项的专利要求 | 170 17 | 390 |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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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年 (第5至第7年,每年) | 140 | 170 |
8-10年 (第8至第10年,每年) | 230 | 170 |
11-13年 (第11至第13年,每年) | 300 | 170 |
14-16年 (第14至第16年,每年) | 390 | 220 |
17-19年 (第17至第19年,每年) | 470 | 220 |
第20年年费 | 560 | 22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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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文件 | 经签署的基本专利申请的认证副本 | 提交后2个月内 |
委托代理人文件 | 提交后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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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文件 | 基本专利申请的认证副本 | 提交后2个月内 |
委托代理人文件 | 提交后2个月内 |
文件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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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初步专利性报告基于国际初步检索报告(第一章) | 申请时提交 |
国际初步专利性报告基于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第二章) | 申请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