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专利性标准:
一项发明可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是:
- 它是新的;
- 它涉及创造性步骤;
- 它具有工业适用性。
不可专利的主题:
- 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 从事商业、执行纯粹的精神活动或玩游戏的方案、规则或方法;
- 通过外科或治疗对人体或动物体进行治疗的方法,以及对人体或动物体进行诊断的方法;但此规定不适用于用于这些方法的产品;
- 根据《柬埔寨法》第136条规定的药品;
- 除微生物外的植物和动物,以及用于生产植物或动物的基本生物过程;
- 植物品种。
3.实用新型:
柬埔寨专利制度还提供实用新型证书的授予。实用新型必须具备新颖性和工业适用性(但不要求创造性)。实用新型证书在提交申请之日起七年期满后失效,且不可续展。
4. 成员资格:
√ – 马德里协议
X – 《专利合作条约》(PCT)
柬埔寨自1998年起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来自公约成员国的申请将在柬埔寨享有相同的优先日期。优先权申请必须在公约成员国的首次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5. 优先权规则:
柬埔寨采用“先申请原则”来确定专利的优先权。
6. 有效期:
保护期自柬埔寨官方提交日起为20年。每年都需支付年费以维持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