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一家公司没有正式的研发设备,一些技术人员或是生产员工可能经常在管理层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进行研发。有些时候,他们基于各种理由,必须对现有产品作出调整,以满足客户需求。 由此可见,公司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可能涌现创新的想法。其中一个挖掘发明的绝佳地点为市场和行销部门。原因在于这些部门的执行人员必须了解市场的动向和需求,所以极可能在过程中发掘解决难题的技术方案;另一个创意茂盛的地点为生产部门,其部门的技术员工必须创造技术方案以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瓶颈。
应建立创意管理系统 因此,企业应建立一个创意管理系统,捕抓、检视和战略性地保护内部发想的点子和创新概念。 亚马逊公司(Amazon.com Inc)由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一手创立,是美国目前最大的一家网络电子商务公司。 现在,亚马孙已成为世界上销售量最大的网上书店,它可提供310万册的图书目录,比全球任何一家书店的存货量多15倍以上。 贝佐斯希望利用先进技术来为顾客提供卓越服务。这一哲学导致了亚马逊最著名的专利软件项目——“一键下单” (One-click Buying)。
“一键下单”软件主要是由一位名叫佩里·哈特曼的程序员开发的,他于1997年加入亚马逊。哈特曼受命开发一个供顾客使用的界面软件,包括他们用来买书的订购系统。
哈特曼回忆说,有一天他和贝佐斯,还有软件开发部门的负责人谢尔·卡凡一起吃午饭。贝佐斯对他们说:“我们需要做点事情来让订购系统完美无缺。我们一定要做出来,这样顾客就能花最少的工夫来订东西。他们应该能够通过一下点击,所有的事情就都完成了。”
这 是关于简化的一个简单想法,哈特曼也这么做了。他开始写一个程序来实现点击一下就可以买东西(在专利申请表上,他的名字排在第一位,后来变成了专利号 US5960411)。申请材料标题为 “通过通信网站进行订购的方法和系统”。这个题目太平实了,更能形象说明该专利的是流程图上的标签,“让一键下单成为可能”。
事实上,这是个简单的想法。那19页的专利正文主要是由一系列的流程图组成的,显示顾客通过怎样的步骤来实现一键下单:提取顾客第一次购物时输入的身份和付费方式,输入系统,等他第二次查看一本书时,会在用户界面上看到一个一键下单的按钮。 当时,这项专利引起了许多爭议,因为任何想网上卖东西的人,都被这项专利禁止使用“一键购买”的选项。 然而,这类的购物模式虽然看起来简单,但却被亚马逊捷足先登申请了专利,任何想要使用这项功能的人,都必须向亚马逊支付专利费。 苹果公司(Apple Inc)就向亚马逊购买了这项专利许可,並將其用在iTunes商店里。 亚马逊在“一键购买”的服务上取得成功,主要是这项发明成功获得专利,並阻止竞爭者使用这项专利。儘管这並不是复杂的发明,但专利的申请却让“一键购买”成为专属服务。 大多数的专利並非是巨大的发明创造,从专利法的角度来看,一个用于解决某一个技术问题的简单方案,不一定缺乏创造性,並且都有机会申请专利来保护。
企业核心竞爭力是知识產权 无论是在科技领域或是传统產业领域,企业的核心竞爭力都是知识產权。知识產权可帮助企业確定並维护自己专有的市场优势,这是知识產权带来的好处。因此,企业应寻求知识產权的专业人士及律师的协助,有助于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並且为企业带来更高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