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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大斯 (新加坡)成立于2001年,拥有丰富的历史,提供与专利、商标、工业设计、版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全方位服务。
宾大斯 (新加坡)致力于帮助新加坡公司在东盟国家开展业务时,顺利处理其知识产权事务,承诺为客户提供在东盟平台和全球知识产权网络上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宾大斯 (新加坡)在当地建立了稳固的业务基础,这使其能够结合全球知识产权网络的优势和深厚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为新加坡的知识产权持有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我们公司的唯一使命是帮助您以最有效和高效的方式实现知识资产的价值。
了解更多关于新加坡知识产权申请程序和要求
在新加坡,专利保护可以通过进入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国家阶段或直接提交国家申请来获得。
1. 法规:
新加坡的专利保护由《专利法》(Patents Act,Cap. 221)规定。
2. 专利性标准:
新加坡的专利应满足以下标准才能获得保护:
新颖性:专利必须是新的,即未在全球范围内公开过。
创造性:专利必须涉及一定的创造性步骤。
工业适用性:专利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3.实用新型:
在新加坡没有实用新型专利。
4. 成员资格:
√ – 马德里协议
√ – 专利合作条约(PCT)
新加坡自1995年起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因此来自公约国的申请将在新加坡享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期。优先权申请必须在公约国首次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新加坡自1995年起成为PCT成员国。已经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在国际申请的提交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后的30个月内,进入新加坡并进行国家阶段的申请和/或审理。
5. 优先权规则:
新加坡遵循“先申请”原则来确定专利的优先权。
6. 有效期:
新加坡专利的有效期为自提交日期起20年,前提是按时支付年费。
1. 申请:
每位申请人必须在优先权日期后的12个月内向专利登记处提交申请。
2.公布
申请将在提交日期后的18个月后公开。
3. 审查
有两种审查途径:
选项1:在优先权日期后的36个月内请求进行本地检索和审查。
选项2:在优先权日期后的54个月内请求修改审查。如果选择选项2,申请人需提交关于外国对应申请的相关信息,并在补充审查过程中提供权利要求对应表。申请人可在收到拒绝通知意图后的2个月内回应负面审查报告和补充审查报告。
4.注册
在收到专利注册员的《继续授予通知》后,申请人需在2个月内提交授予请求。专利授予后,将会发放授予证书,并在专利公报中公布授予事实及授予日期。
以下是提交新加坡专利申请所需的资料和/或文件:
直接国家申请:
1. 专利授予申请书(PF 1(2004)):-
a)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b) 发明人的姓名和地址;
c) 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任何必要的图纸;
d) 优先权申请所依据的基础申请的国家和申请详情。
2. 专利代理人委托书(PF 41)
3. 说明申请人如何从发明人获得专利权的声明,通常通过转让或雇佣关系(PF 8)。
4. 不要求提交发明人向申请人转让的转让文件。
PCT国家阶段申请:
1. 表格37;
2. PCT申请的英文副本(即PCT/RO/101请求表);
3. PCT申请的详情(适当的,可以是由WIPO发布的书目页面);
4. 一份原始提交的PCT说明书副本(若有需要,可翻译成英文);
5. 一份在国际阶段提交的任何修改(以英文或翻译成英文);
6. 申请人签署的代理人委任表格;
7. 说明申请人如何从发明人获得专利权的声明,通常通过转让或雇佣关系(PF 8)。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1. PCT专利申请 | 180 | 630 |
2. 非PCT专利申请 | 150 | 630 |
3. 搜索和审查请求 | 2170 | 670 |
4. 授权费用 - 每项超过25项的专利要求 | 170 17 | 350 |
服务机构费用不包括在内
服务机构费用大约为:项目1和2约为USD125,项目3为USD100,项目4为USD40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5-7年 (第5至第7年,每年) | 230 | 170 |
8-10年 (第8至第10年,每年) | 230 | 170 |
11-13年 (第11至第13年,每年) | 300 | 170 |
14-16年 (第14至第16年,每年) | 410 | 210 |
17-19年 (第17至第19年,每年) | 500 | 250 |
服务机构费用不包括在内
服务机构费用大约为每次续费USD40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英文) | 无需公证 | 申请时提交 |
图纸 | (如有) | 申请时提交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基本专利申请的认证 | 提交后2个月内 |
委托代理人文件 | 提交后2个月内 |
文件 | 提交时间 |
---|---|
国际初步专利性报告基于国际初步检索报告(第一章) | 申请时提交 |
国际初步专利性报告基于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第二章) | 申请时提交 |
1. 法规:
注册设计法(第266章)
2. 定义:
设计是指通过工业过程应用于物品的形状、构造、图案或装饰特征。它是我们每天看到的物品的外观。物品是指任何应用了设计的物体。
3. 标准:
注册设计主要用于保护工业用途的设计。设计可以是二维或三维的,并可以应用于日常物品。为了符合注册条件,设计必须通常满足两个关键标准:
新颖性:设计在新加坡及其他地方未注册,也未在世界任何地方公开发布,且申请首次提交的日期之前未公开。因此,设计的所有者应当小心,在提交设计注册之前不要向任何人透露设计。
工业过程:申请注册的设计必须能应用于工业过程,即超过50个副本的物品已经或计划被生产以供销售或出租。
根据新加坡的注册设计法,以下内容不能注册:
– 与公共政策或道德相悖的设计。
– 计算机程序或集成电路的布局设计。
– 应用到某些物品的设计:雕塑作品(除用于工业过程的模具或模式外);墙牌、奖章和勋章;以及主要具有文学或艺术性质的印刷物(包括书籍封面、日历、证书、优惠券、制衣图案、贺卡、标签、小册子、地图、计划、扑克牌、明信片、邮票、商业广告、贸易表格和卡片、转印图案及类似物品)。
– 任何建造方法或原理。
– 仅具有功能性的设计。
– 依赖于另一个物品外观的设计,该设计旨在作为该物品的组成部分;或使物品能够连接到、或放置在另一个物品中、周围或相邻,使得任一物品能够发挥其功能。
4. 优先权规则:
新加坡的设计注册系统采用“先申请”原则。换句话说,首先提交申请的人通常会比其他人享有
优先权。
新加坡自1995年起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因此来自公约国的申请将在新加坡享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期。优先权申请必须在公约国首次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新加坡自1995年起成为PCT成员国。已经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在国际申请的提交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后的30个月内,进入新加坡并进行国家阶段的申请和/或审理。
5. 优先权规则:
新加坡在确定专利优先权时遵循“先申请”规则。
6. 有效期和续展:
注册设计的初始有效期为5年。之后,注册可以每5年续展一次,最长可续展至15年,但需支付续展费用。
1. 申请:
每个设计申请必须提交给新加坡知识产权局。
2. 审查
在颁发申请日期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以确保设计在大小、图示质量和分类等方面符合要求。
3. 异议
如果在形式审查中发现任何修改或缺陷,审查员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这些不合规之处。
4.注册
一旦申请符合要求,将颁发注册证书,并且该申请将在《设计期刊》上公布。公布后,公布的设计将可供公众查阅。从提交申请到设计成功注册,大约需要2到3个月时间。
在新加坡提交工业设计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和/或文件:
1. 表格D5
a) 申请人的全名、地址和注册地/国籍;
b) 文章名称和新颖性声明;以及任何优先权声明的详细信息,即至少包括优先权申请的国家和提交日期;
c) 国际设计分类。优先权申请的序列号;
d) 作者的全名和地址;
e) 申请人如何从作者处获得设计权的信息(通常通过转让、雇佣或其他协议)。
2. 代理人委任表格(表格D2),由申请人签署。
3. 六套设计图样(绘图或照片)。
4. 优先权文件及其经认证的英文翻译(如有必要)。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1. 提交申请 | 240 | 460 |
2. 发放证书 | – | 210 |
*提供多重申请选项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第一个5年期 | 200 | 420 |
第二个5年期 | 300 | 420 |
第三个5年期 | 405 | 500 |
第四个5年期 | 505 | 50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Appointment of Agent (Form ID 2) | no legalization/ notarization requirements | 申请时提交 |
设计说明 | 需翻译成英文 | 申请时提交 |
图纸/照片 | 申请时提交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to be translated to English language | 提交后2个月内 |
1. 法规:
商标法》(2005年修订版)(第332章)、《商标规则》和《商标(国际注册)规则》。
2. 定义:
新加坡商标是指在商业或贸易过程中,某人用以区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家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该标志必须能够以图形方式呈现。它可以包括任何字母、词语、名称、签名、数字、图案、品牌、标题、标签、票据、形状、颜色、包装的外观或这些元素的组合。商标不需要是视觉上可感知的。建议品牌所有者注册新加坡商标,以保护将在新加坡使用的品牌。
3. 标准:
根据新加坡商标法,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能够将所有者的商品和/或服务与其他类似商品和/或服务区分开来,才能注册。描述性商标、行业通用商标、违反公共政策的商标、欺骗性商标或与早期商标相同的商标都禁止注册。
4. 成员资格:
√ – 马德里协议
√ – 马德里协议
新加坡自1995年起成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因此来自公约国的申请将在新加坡享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期。优先权申请必须在公约国首次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5. 优先权规则:
在确定商标优先权时,新加坡遵循“先使用”原则。
6. 有效期和续展:
一旦注册,新加坡商标的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此后,可以每10年续展一次,需支付续展费用。
以下是注册新加坡商标的建议步骤:
1. 商标搜索
新加坡商标检索是通过文本或图像在多个国内和国际来源的品牌数据中进行检索的过程,包括商标、原产地名称和官方徽章。建议所有申请人在提交新加坡商标申请之前,咨询新加坡商标代理人进行商标检索。
2. 申请
每个申请人都需要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申请。
3. 审查
商标注册局将在检索规格和先前商标后进行形式审查。若检索报告 favorable,申请将进一步审查以确定商标是否符合注册要求。
4. 公告
新加坡商标申请将在商标公报中发布,相关方可以在公告发布后的两个月内对注册提出异议。
5. 异议
第三方可以在公告发布后的两个月内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
6. 注册
如果商标注册的异议得到解决,或者没有异议,商标将被注册并发放注册证书。
以下是提交新加坡商标申请所需的资料和/或文件:
1. 申请表(TM 4)
2. 委托书(TM 1)。
3. 黑白商标的清晰印刷品;提供一张清晰的JPEG格式图片。
4. 商品或服务清单(应尽量遵循尼斯国际分类)。
5. 申请人、公司名称、地址和国籍,以及注册公司的国家/州。
6. 对于包含非英文词汇的商标,需提供经认证的音译和翻译。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1. 检索 | – | 250 |
2. 申请提交 | 315 | 500 |
3. 证书授予 | – | 250 |
Total | 1,315.0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商标图像/表示 | 如果商标是外文字母形式,必须附带英文音译(可选),并由翻译人员认证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基本申请的认证副本,任何其他语言的文件需附英文翻译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转让契约副本,或
名称变更文件
地址变更文件 名称变更文件, 地址变更文件 | 认证副本 认证副本 | 注册后任何时间提交 |
(异议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商标申请公示期间的2个月内)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各国注册副本 | 无需公证 | 申请时提交 |
无需认证;尽可能多且尽早 | 需认证,
需认证 | 申请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