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规:
《商标法》(第98章)。
2. 定义:
商标被定义为任何可以视觉感知的标志,能够图形化表示,并且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
3. 标准:
要注册,商标必须是新的(即:同一类别中没有其他申请人提交的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且具有显著性。
在文莱,形状、颜色和包装的各个方面是可以注册的。还规定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服务商标是可以注册的。文莱也允许多类申请、分案申请、合并申请和注册。
4. 成员资格:
X – 《巴黎公约》
X – 马德里议定书
马来西亚自1989年起是巴黎公约成员,依据巴黎公约,来自成员国的申请将在马来西亚享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期。优先权申请必须在第一次在公约国家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5. 优先权规则:
商标的首次使用者有权在文莱注册该商标。分类与国际分类一致。
6. 有效期和续展:
根据旧法,商标的初始有效期为七年,可以续展十四年。根据文莱商标法在2000年6月1日的修订,对于在2000年6月1日或之后到期的续展,将授予10年的续展期。旧的14年续展期仅在续展到期日为2000年6月1日之前时适用。
1. 申请:
每位申请人都需要向文莱商标局提交申请。
2. 审查
在提交申请后,商标局将对申请进行法定合规性审查。此类审查可能会导致驳回。申请人将被通知,并有机会对这些驳回作出回复。
3.公告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前提是注册官满意。
4. 异议
第三方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对申请提出反对。
5. 注册
在完成驳回和异议程序后,商标局将在支付费用后颁发注册证书。商标一旦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以每10年续展一次。
在文莱提交商标申请时,以下信息和/或文件是必需的:
1. 申请表。
2. 委托书。
3. 商品或服务的清单(应遵循尼斯国际分类)。
4. 申请人的全名、国籍和注册地址。
5. 如果声称颜色或颜色组合为商标,需提供相应的声明。
6. 如果商标涉及颜色或颜色组合的主张,则需提供描述。
7. 对于包含非英语文字的商标,需提供经过认证的音译和翻译。
8. 如果声称享有公约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的认证副本。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检索 (一标一类) | 20 | 120 |
申请提交 (一标一类 | 130 | 420 |
报告申请被接受的通知书已发出,并准备和安排已接受申请在政府公报中的广告,检查并转交注册证书。 | 105 | 210 |
名字、地址、申请人变更 | 35 | 170 |
商标转让登记,每标 | 55 | 25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授权委托书和商标所有人声明 | 需签字 | 申请时提交 |
外文字符形式的商标需附有英文音译 | 需经翻译认证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基本申请的认证副本,任何其他语言的文件需附英文翻译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副本: 转让契约,或 名称变更文件, 地址变更文件 | 公证 认证副本 认证副本 | 注册后任何时间提交 |
(异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商标申请发布后的三个月内)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各国注册副本 | 无需公证 | 申请时提交 |
无需认证;尽可能多且尽早 | 需认证,
需认证 | 申请时提交 |
1. 法规:
《商标法》(第98章)。
2. 定义:
商标被定义为任何可以视觉感知的标志,能够图形化表示,并且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
3. 标准:
要注册,商标必须是新的(即:同一类别中没有其他申请人提交的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且具有显著性。
在文莱,形状、颜色和包装的各个方面是可以注册的。还规定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服务商标是可以注册的。文莱也允许多类申请、分案申请、合并申请和注册。
4. 成员资格:
X – 《巴黎公约》
X – 马德里议定书
马来西亚自1989年起是巴黎公约成员,依据巴黎公约,来自成员国的申请将在马来西亚享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期。优先权申请必须在第一次在公约国家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5. 优先权规则:
商标的首次使用者有权在文莱注册该商标。分类与国际分类一致。
6. 有效期和续展:
根据旧法,商标的初始有效期为七年,可以续展十四年。根据文莱商标法在2000年6月1日的修订,对于在2000年6月1日或之后到期的续展,将授予10年的续展期。旧的14年续展期仅在续展到期日为2000年6月1日之前时适用。
1. 申请:
每位申请人都需要向文莱商标局提交申请。
2. 审查
在提交申请后,商标局将对申请进行法定合规性审查。此类审查可能会导致驳回。申请人将被通知,并有机会对这些驳回作出回复。
3.公告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前提是注册官满意。
4. 异议
第三方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对申请提出反对。
5. 注册
在完成驳回和异议程序后,商标局将在支付费用后颁发注册证书。商标一旦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以每10年续展一次。
在文莱提交商标申请时,以下信息和/或文件是必需的:
1. 申请表。
2. 委托书。
3. 商品或服务的清单(应遵循尼斯国际分类)。
4. 申请人的全名、国籍和注册地址。
5. 如果声称颜色或颜色组合为商标,需提供相应的声明。
6. 如果商标涉及颜色或颜色组合的主张,则需提供描述。
7. 对于包含非英语文字的商标,需提供经过认证的音译和翻译。
8. 如果声称享有公约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的认证副本。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检索 (一标一类) | 20 | 120 |
申请提交 (一标一类 | 130 | 420 |
报告申请被接受的通知书已发出,并准备和安排已接受申请在政府公报中的广告,检查并转交注册证书。 | 105 | 210 |
名字、地址、申请人变更 | 35 | 170 |
商标转让登记,每标 | 55 | 25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授权委托书和商标所有人声明 | 需签字 | 申请时提交 |
外文字符形式的商标需附有英文音译 | 需经翻译认证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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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文件 | 基本申请的认证副本,任何其他语言的文件需附英文翻译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副本: 转让契约,或 名称变更文件, 地址变更文件 | 公证 认证副本 认证副本 | 注册后任何时间提交 |
(异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商标申请发布后的三个月内)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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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注册副本 | 无需公证 | 申请时提交 |
无需认证;尽可能多且尽早 | 需认证,
需认证 | 申请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