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法:
马来西亚的工业设计保护受1996年《工业设计法》的监管,该法于1999年9月1日生效。在此之前,工业设计通过在英国注册来获得保护。
2. 定义:
工业设计指通过任何工业过程或手段应用于物品的形状、构造、图案或装饰特征。
3. 标准:
设计必须具有形状、构造、图案或装饰特征,这些特征必须是新的,且仅通过视觉来评判其吸引力。
关于新颖性的标准,马来西亚的工业设计法有本地的新颖性标准,即设计不得在优先日期或马来西亚注册申请日期之前在马来西亚或世界其他地方公开,且不得涉及相同或其他物品。此外,设计不得已登记在设计注册簿中。申请人需在注册设计申请中包括“新颖性声明”。
排除的主题:
以下特征不能被注册为工业设计:
建设方法或原理;
形状或构造特征;
依赖于另一物品外观的形状或构造特征,该物品是设计师意图成为另一个物品的不可分割部分;
外观不重要的物品设计,即在通常使用这些物品的人群中,美学并不会对物品的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
4. 优先权规则:
优先权申请必须在最早提交日期起六个月内提交。
5. 保护期限和续展:
马来西亚设计的初始注册期限为自申请注册之日起5年。该注册可续展四次,每次续展五年,最长可达25年。
1. 申请
每个设计申请必须提交给马来西亚工业设计局。
2. 审查
申请将在提交日期后的6个月内由注册处审查,以确保符合所有正式要求。申请不进行检索或实质性审查。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提出实质性的异议。申请人需要根据注册处的要求对申请进行修改或调整。
3. 公布
一旦颁发证书,注册处将把注册信息发布在公报中,公报中将包含注册通知、所有者的详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4.注册
注册处将在其注册簿中记录设计的详细信息,并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注册后的设计有效期为5年,且将根据是否续展来决定是否继续受到保护,最多可以续展两次,每次续展五年。
在马来西亚提交工业设计申请所需的以下信息和/或文件:
1. ID表格1
a) 申请人的全名、地址及注册地/国籍;
b) 文章名称及新颖性声明;以及任何优先权主张的详细信息,即至少包括国家和申请日期;
c) 国际设计分类;优先申请的序列号;
d) 作者的全名和地址;
e) 申请人如何从作者获得设计权的信息(通常通过转让、雇佣或其他协议方式);
2. 代理人委任表格(表格ID 10),由申请人签署。
3. 六套设计图样(绘图或照片)。
4. 优先权文件及其经认证的英文翻译(如有必要)。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1. 提交申请、发布和颁发证书(最多7个视图) | 690 | 200 |
*可办理多项申请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第1次续展 | 200 | 270 |
第2次续展 | 270 | 34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代理人委任书(Form ID10) | 无公证/认证要求 | 提交时 |
设计说明 | 需翻译成英文 | 提交时 |
图纸/照片 | 提交时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需翻译成英文 | 提交后2个月内 |
1.立法:
马来西亚的工业设计保护受1996年《工业设计法》的监管,该法于1999年9月1日生效。在此之前,工业设计通过在英国注册来获得保护。
2. 定义:
工业设计指通过任何工业过程或手段应用于物品的形状、构造、图案或装饰特征。
3. 标准:
设计必须具有形状、构造、图案或装饰特征,这些特征必须是新的,且仅通过视觉来评判其吸引力。
On the point of novelty, Malaysian industrial design law has a local novelty standard, in that the design must not have been disclosed to the public anywhere in Malaysia or elsewhere in the world before the priority date or the date of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in Malaysia, in respect of the same article or any other article. It should also not be recorded in the Register of Designs. The applicant is required to include a “statement of novelty? in the registered design application.
排除的主题:
以下特征不能被注册为工业设计:
建设方法或原理;
形状或构造特征;
依赖于另一物品外观的形状或构造特征,该物品是设计师意图成为另一个物品的不可分割部分;
外观不重要的物品设计,即在通常使用这些物品的人群中,美学并不会对物品的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
4. 优先权规则:
优先权申请必须在最早提交日期起六个月内提交。
5. 保护期限和续展:
马来西亚设计的初始注册期限为自申请注册之日起5年。该注册可续展四次,每次续展五年,最长可达25年。
1. 申请
每个设计申请必须提交给马来西亚工业设计局。
2. 审查
申请将在提交日期后的6个月内由注册处审查,以确保符合所有正式要求。申请不进行检索或实质性审查。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提出实质性的异议。申请人需要根据注册处的要求对申请进行修改或调整。
3. 公布
一旦颁发证书,注册处将把注册信息发布在公报中,公报中将包含注册通知、所有者的详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4.注册
注册处将在其注册簿中记录设计的详细信息,并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注册后的设计有效期为5年,且将根据是否续展来决定是否继续受到保护,最多可以续展两次,每次续展五年。
在马来西亚提交工业设计申请所需的以下信息和/或文件:
1. ID表格1
a) 申请人的全名、地址及注册地/国籍;
b) 文章名称及新颖性声明;以及任何优先权主张的详细信息,即至少包括国家和申请日期;
c) 国际设计分类;优先申请的序列号;
d) 作者的全名和地址;
e) 申请人如何从作者获得设计权的信息(通常通过转让、雇佣或其他协议方式);
2. 代理人委任表格(表格ID 10),由申请人签署。
3. 六套设计图样(绘图或照片)。
4. 优先权文件及其经认证的英文翻译(如有必要)。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1. 提交申请、发布和颁发证书(最多7个视图) | 690 | 200 |
*可办理多项申请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第1次续展 | 200 | 270 |
第2次续展 | 270 | 34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代理人委任书(Form ID10) | 无公证/认证要求 | 提交时 |
设计说明 | 需翻译成英文 | 提交时 |
图纸/照片 | 提交时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需翻译成英文 | 提交后2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