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规:
1976年商标法(第175号法案)
1997年商标法(条例)
1994年商标法(修订)
2000年商标法(修订)
2. 定义:
马来西亚商标是用于表示某人拥有使用该标志的权利,并与其商品或服务之间存在联系的标志。标志可以包括文字、商标、标签、名称、字母、数字或它们的组合。品牌所有者建议在马来西亚注册商标,以保护将在马来西亚使用的品牌。
3. 标准:
商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商标保护:
4. 成员资格:
√ – 马德里协议
√ – 马德里协议
马来西亚自1989年起是巴黎公约成员,依据巴黎公约,来自成员国的申请将在马来西亚享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期。优先权申请必须在第一次在公约国家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5. 优先权规则:
马来西亚采用“先使用”原则来确定商标的优先权。
6. 有效期和续展:
一旦注册,马来西亚商标的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此后,每10年可续展一次,并需支付续展费用。
以下是注册马来西亚商标的建议步骤:
1. 商标搜索
马来西亚商标搜索是通过文本或图像在多个国家和国际来源的品牌数据中进行搜索的过程,包括商标、产地名称和官方徽章。鼓励每位申请人向马来西亚商标代理人寻求建议,在提交商标申请之前进行马来西亚商标搜索。
2. 申请
每位申请人需要向马来西亚商标局提交申请。
3. 审查
提交申请后,马来西亚商标局将对申请进行法定合规性审查。此类审查可能会导致官方行动。申请人将被通知并有机会对这些官方行动作出回应。
4. 公告
通过审查的马来西亚商标将在政府公报中公告,前提是符合注册局的要求。
5. 异议
第三方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对申请提出反对。
6. 注册
在解决异议后,商标局将在支付相关费用后发放注册证书。
1. 申请表格(TM 5)。
2. 委托书(TM 1)。
3. 一份黑白商标的清晰印刷品;十五份彩色商标的印刷品。
4. 商品或服务清单(应尽量遵循尼斯国际分类)。
5. 申请人的全名和地址,公司及其注册国家/州。
6. 申请人出具的法定声明,确认他们是该商标的所有人,需在宣誓专员(如果在本地签署)或公证人(如果在国外签署)面前签署。
7. 对于包含非英语文字的商标,需提供经过认证的音译和翻译。
8. 如果主张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申请的认证副本(如文件非英语,需附带认证的英文翻译)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1. 检索 | – | 100 |
2. 申请提交 | 140 | 200 |
3. 证书授予 | 220 | 170 |
Total | 83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法定声明 | 需公证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外文字符形式的商标需附有英文音译 | 需经翻译认证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基本申请的认证副本,任何其他语言的文件需附英文翻译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副本: 转让契约,或 名称变更文件, 地址变更文件 | 公证 认证副本 认证副本 | 注册后任何时间提交 |
(异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商标申请发布后的三个月内)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各国注册副本 | 无需公证 | 申请时提交 |
无需认证;尽可能多且尽早 | 需认证,
需认证 | 申请时提交 |
1. 法规:
1976年商标法(第175号法案)
1997年商标法(条例)
1994年商标法(修订)
2000年商标法(修订)
2. 定义:
马来西亚商标是用于表示某人拥有使用该标志的权利,并与其商品或服务之间存在联系的标志。标志可以包括文字、商标、标签、名称、字母、数字或它们的组合。品牌所有者建议在马来西亚注册商标,以保护将在马来西亚使用的品牌。
3. 标准:
商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商标保护:
4. 成员资格:
√ – 马德里协议
√ – 马德里协议
马来西亚自1989年起是巴黎公约成员,依据巴黎公约,来自成员国的申请将在马来西亚享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期。优先权申请必须在第一次在公约国家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5. 优先权规则:
马来西亚采用“先使用”原则来确定商标的优先权。
6. 有效期和续展:
一旦注册,马来西亚商标的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此后,每10年可续展一次,并需支付续展费用。
以下是注册马来西亚商标的建议步骤:
1. 商标搜索
马来西亚商标搜索是通过文本或图像在多个国家和国际来源的品牌数据中进行搜索的过程,包括商标、产地名称和官方徽章。鼓励每位申请人向马来西亚商标代理人寻求建议,在提交商标申请之前进行马来西亚商标搜索。
2. 申请
每位申请人需要向马来西亚商标局提交申请。
3. 审查
提交申请后,马来西亚商标局将对申请进行法定合规性审查。此类审查可能会导致官方行动。申请人将被通知并有机会对这些官方行动作出回应。
4. 公告
通过审查的马来西亚商标将在政府公报中公告,前提是符合注册局的要求。
5. 异议
第三方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对申请提出反对。
6. 注册
在解决异议后,商标局将在支付相关费用后发放注册证书。
以下是注册马来西亚商标所需的资料和/或文件:
1. 申请表格(TM 5)。
2. 委托书(TM 1)。
3. 一份黑白商标的清晰印刷品;十五份彩色商标的印刷品。
4. 商品或服务清单(应尽量遵循尼斯国际分类)。
5. 申请人的全名和地址,公司及其注册国家/州。
6. 申请人出具的法定声明,确认他们是该商标的所有人,需在宣誓专员(如果在本地签署)或公证人(如果在国外签署)面前签署。
7. 对于包含非英语文字的商标,需提供经过认证的音译和翻译。
8. 如果主张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申请的认证副本(如文件非英语,需附带认证的英文翻译)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1. 检索 | – | 100 |
2. 申请提交 | 140 | 200 |
3. 证书授予 | 220 | 170 |
Total | 83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法定声明 | 需公证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外文字符形式的商标需附有英文音译 | 需经翻译认证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基本申请的认证副本,任何其他语言的文件需附英文翻译 | 自提交日起2个月内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副本: 转让契约,或 名称变更文件, 地址变更文件 | 公证 认证副本 认证副本 | 注册后任何时间提交 |
(异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商标申请发布后的三个月内)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各国注册副本 | 无需公证 | 申请时提交 |
无需认证;尽可能多且尽早 | 需认证,
需认证 | 申请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