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规:
《2000年第54/2000/ND-CP号法令》
2. 定义:
商标是用于指示某人具有使用该标志的权利,并与其商品或服务之间存在关联的标志。标志可以包括文字、徽标、标签、名称、字母、数字或其组合。
3. 标准:
商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获得保护:
必须具有显著性;
不能是通用名称;
不能与先前或现有商标相似到容易误导或混淆的程度;
不能是地名或姓氏;
不能具有欺骗性或误导性;
不能猥亵或冒犯;
不能直接指代商品或服务的性质或特征。
4. 成员资格:
√ – 马德里协议
√ – 马德里协议
越南自1949年起成为巴黎公约成员,来自公约国的申请将在越南享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期。优先权申请必须在公约国首次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5. 优先权规则:
越南采用“先申请”原则来确定商标的优先权。
6. 有效期和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并且每10年可续展一次,续展期限不限。
1. 申请:
每个申请人需要向越南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
2. 审查
正式审查将在申请日期起3个月内进行。申请修改的回应必须在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
3.公告
商标在审查合格后,将根据注册员的要求在政府公报上发布。
4.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将在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
5. 注册
完成所有手续后,商标将授予注册证书。注册过程至少需要12个月。注册自申请日起生效。
以下是提交越南商标申请所需的信息和/或文件:
1. 申请表。
2. 委托书。
3. 十二(12)份清晰的商标副本。
4. 商品或服务清单(应尽量遵循尼斯国际分类)。
5. 申请人的全名、国籍和注册地址。
6. 如果商标涉及颜色或颜色组合的主张,则需提供描述。
7. 对于包含非英语文字的商标,需提供经过认证的音译和翻译。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Search per mark per class (up to 6 goods/services) 一标一类检索(至6个品项) -从第7个品项开始的额外收费 | – | 160 |
一标一类的申请提交(至6个品项)
-从第7个品项开始的额外收费 一标一类检索(至6个品项) -从第7个品项开始的额外收费 | 42 7.5 | 300 7 |
注册授予 | 22.5 | 250 |
商标转让登记,每标 | 21 | 250 |
续展 -每类额外收费 | 42 34 | 200 10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委托书 | 必须由申请人签署 | 提交副本于申请日期,原件须在一个月内提交 |
商标图像/表示 | 最大尺寸不超过 8x8cm | 申请时提交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认证副本 | 提交副本于申请日期,原件须在一个月内提交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委托书 | 必须签署 | 申请时提交 |
商标注册证原件 | 申请时提交 | |
商标转让协议的两份原件,需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 | 必须签署 | 申请时提交 |
更改名称/地址声明或显示名称/地址变更的法律文件 | 需公证或认证 | 申请时提交 |
(异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商标申请发布后的三个月内)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授权委托书 | 必须签署 | 申请时提交 |
商标在越南的使用证明(如提单、包装、广告/促销材料、宣传册、照片等) | 申请时提交 | |
证明商标是著名商标的文件: - 商标注册的国家; - 商标被认定为著名的国家; - 商标在商业交易中的价值(如转让、许可、投资资本出资等); - 估计的相关消费者数量,可能通过购买、销售、使用带有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或通过商标广告了解该商标 - 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或服务的流通或提供国家; - 销售带有商标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营业额,或销售的商品数量; - 商标持续使用的年限 | 如果商标是著名商标,提交时提供 | 申请时提交 |
1. 法规:
《2000年第54/2000/ND-CP号法令》
2. 定义:
商标是用于指示某人具有使用该标志的权利,并与其商品或服务之间存在关联的标志。标志可以包括文字、徽标、标签、名称、字母、数字或其组合。
3. 标准:
商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获得保护:
必须具有显著性;
不能是通用名称;
不能与先前或现有商标相似到容易误导或混淆的程度;
不能是地名或姓氏;
不能具有欺骗性或误导性;
不能猥亵或冒犯;
不能直接指代商品或服务的性质或特征。
4. 成员资格:
√ – 马德里协议
√ – 马德里协议
越南自1949年起成为巴黎公约成员,来自公约国的申请将在越南享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期。优先权申请必须在公约国首次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5. 优先权规则:
越南采用“先申请”原则来确定商标的优先权。
6. 有效期和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并且每10年可续展一次,续展期限不限。
1. 申请:
每个申请人需要向越南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
2. 审查
正式审查将在申请日期起3个月内进行。申请修改的回应必须在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
3.公告
商标在审查合格后,将根据注册员的要求在政府公报上发布。
4.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将在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
5. 注册
完成所有手续后,商标将授予注册证书。注册过程至少需要12个月。注册自申请日起生效。
以下是提交越南商标申请所需的信息和/或文件:
1. 申请表。
2. 委托书。
3. 十二(12)份清晰的商标副本。
4. 商品或服务清单(应尽量遵循尼斯国际分类)。
5. 申请人的全名、国籍和注册地址。
6. 如果商标涉及颜色或颜色组合的主张,则需提供描述。
7. 对于包含非英语文字的商标,需提供经过认证的音译和翻译。
项目 | 官方费用 (USD) | 专业费用 (USD) |
---|---|---|
Search per mark per class (up to 6 goods/services) 一标一类检索(至6个品项) -从第7个品项开始的额外收费 | – | 160 |
一标一类的申请提交(至6个品项)
-从第7个品项开始的额外收费 一标一类检索(至6个品项) -从第7个品项开始的额外收费 | 42 7.5 | 300 7 |
注册授予 | 22.5 | 250 |
商标转让登记,每标 | 21 | 250 |
续展 -每类额外收费 | 42 34 | 200 100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委托书 | 必须由申请人签署 | 提交副本于申请日期,原件须在一个月内提交 |
商标图像/表示 | 最大尺寸不超过 8x8cm | 申请时提交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优先权文件 | 认证副本 | 提交副本于申请日期,原件须在一个月内提交 |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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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 必须签署 | 申请时提交 |
商标注册证原件 | 申请时提交 | |
商标转让协议的两份原件,需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 | 必须签署 | 申请时提交 |
更改名称/地址声明或显示名称/地址变更的法律文件 | 需公证或认证 | 申请时提交 |
(异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商标申请发布后的三个月内)
文件 | 备注 | 提交时间 |
---|---|---|
授权委托书 | 必须签署 | 申请时提交 |
商标在越南的使用证明(如提单、包装、广告/促销材料、宣传册、照片等) | 申请时提交 | |
证明商标是著名商标的文件: - 商标注册的国家; - 商标被认定为著名的国家; - 商标在商业交易中的价值(如转让、许可、投资资本出资等); - 估计的相关消费者数量,可能通过购买、销售、使用带有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或通过商标广告了解该商标 - 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或服务的流通或提供国家; - 销售带有商标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营业额,或销售的商品数量; - 商标持续使用的年限 | 如果商标是著名商标,提交时提供 | 申请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