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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供拨款 设援助金优辅助知识产权企业家 (Published By Sin Chew Article)

先进国如美日韩,私人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国内专利申请量的百份之八十,大学政府研究机构只占百份之二十。然而,马耒西亚私人企业的专利申请量仅占国内专利申请量百 份之二十,政府则占了百份之八十。

如此可见,大马私人企业还未真正踏上自主知识产权创新道路,更甭讲如何在竞争激烈之知识型经济国际市场与其他企业互争长短。

大马政府意识到创新为促进国家步向先进国的不二方门,在第十一大马计划(2016年致2020年)制定了多项辅助金优惠政策,分布多个政府部门,为早期,成长期及成 熟期企业提知产研发保护与商业化辅助金。知识产权企业家应熟悉,理解和善于利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政府补助金/税务优惠政策,把您的公司业务带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第11大马计划下,政府加码研发和商业化研究成果的援助金,增一倍至5亿令吉,相比第10大马计划的2亿9700万令吉来得高。

大马各政府部门单位所颁发与知识产权(IP)有关援助金如下: 马来西亚科学工艺与革新部(MOSTI)为那些构想期的IP企业家们提供了科学基金(Science Fund),耒补贴研究与开发新构想时段 所需经费。面对商业化期和成长期IP企业,该部门也提供创新基金(Innofund)与科技化基金(Technofund)协助他们验证,生产及商品化其创新与发明。除了MOSTI,它属下 的马来西亚技术开发公司(MTDC)也为处于前商业化期和成长期的IP企业们提供两种不同的援助金,分别为科技收购基金(TAF)和研发成品商业化基金(CRDF).此外MOSTI属下的 多媒体发展公司(MDEC)也为从事电子资讯及多媒体技术的IP企业家们推出了马来西亚研究和发展资助计划(MGS)帮助他们开拓,发展及保护新技术。 在这里,我想与大家简略的介绍由大马科技发展局(MTDC)所提供的援助金。知识产权企业家可善于利用这些援助金,保护及运营化其知识产权。

此外,大马财政部(MOF)在前商业化期和成长期分别为IP企业们提供了创业基金(BSF)和业务发展基金 (BGF)。 MOF属下的马来西亚企业债务机构(MDV)也为前商业化期和成长期的IP商家们提供知识产权货款方案(IP Financing Scheme),允许IP企业家 利用知识产权为底押品,以较优惠利息,贷款基金开拓生意。最后MOF也设立大马创投管理机构(MAVCAP),特意为前商业化期和成长期的IP企业提供风 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Fund)。

面对林林总总与IP有关的政府辅助金,IP企业家应何善以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是IP事业成功的关键。在此呼吁IP企业家们时刻关往IP辅助金的最新进展,并踊跃申请。马来西亚知识 产权企业家总会(AIPO)在这方面也提供免费询问平台,解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