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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新颖性为専利之基: 專利保护獨一无二的组合 (Published By Sin Chew Article) (Part 2)

專利保护任何可以解决技术難题的方案或发明。通过專利所賦于專和拥有人的二十年的獨有权及排他权,商家与发明人可在有保障的情况下投入大量的金錢 、精力开发更创新及有效率的技术解决方案或发明耒迎合市場需求,文明的巨輪也因此向前推进。 申請專利有三项基本條件: 即该发明需附合新颖性、创造性与實用性三大条件。让我们深入研讨申请專利之新穎性要求。 新穎性:新穎性是指一项發明在申請日之前沒有同樣的發明被公开过或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使用過或向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過,並且記載在專利申請文件中。一些国家如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接受为期一年的新颖性宽沖期、即一项发明在被公开的一年内能及时向的关專利局申请專利,即能保存新颖牲。 在専利的领域里,所谓新的发明,就是如何把技术解决方案的组成部份重新组合,以新的组合出现。而專利的新颖性,取决于该发明组成部份的组合在全世界是否是獨一无二的 、即使其單獨组成部份已普及 存在。关于專利新颖性的概念、我们可以从3M的成案例得到启示。 專利的故事: 3M公司不断创新,持续申请知识产权 3M公司之所以能夠歷久不衰,得益於深厚的創新文化。1902年,5名商人在明尼蘇達州設立3M公司。於1923年進入公司,成為公司實驗助理,竇爾(Richard G. Drew) 到一家汽車烤漆廠探訪客戶時,無意間發現廠內的員工在連聲抱怨。究其原因,是當時美國雙色汽車正夯,汽車上下半身顏色不同蔚為流行。但是,這難為了烤漆工人,因為他們必須謹慎處理汽車上下兩色交接的地方。工人通常將舊報紙黏貼並覆蓋在已經噴好漆的地方,再噴上另一顏色的漆料。但是,噴漆常會滲過報紙,弄汙已上色的部分,或是工人在撕下報紙時,不小心把噴妥的油漆也一併撕了下來,破壞車身。這種煩瑣的作業情況大大引起工人不滿。 竇爾撞見這一幕後,開始設想製作黏貼自如又不損傷漆面的膠帶。於是,他花了兩年著手研究,終於發明了黏性強且不會留下殘膠,不致毀損烤漆面的遮蔽膠帶。1930年,竇爾又研制了把黏膠塗在玻璃紙的方法,發明了首款玻璃膠帶。這些系列膠帶命名為思高(Scotch®) 。 3M公司也把黏膠加诸于纸条,开发了举世闻名的 POST-IT留言纸。黏膠与纸条單獨存在已久、但从来没有人把它们结合起来、变成一个拈手可用的留言纸。因为黏膠加纸条的组合、在当时是前所未有的作方、因此附合了專利新颖性要求。3M公司为创新留言纸在多国成功申请專利与 POST- IT商标。此简单不过的新组合产品,却成功为3M公司带来数以亿计的盈利、是3M公司最广为人知的产品之一。 3M公司不斷創新的過程中,也持續為其產品申請知識產權。根據美國專利及商標局顯示,3M公司在全球已註冊的專利就多達4萬多件。 3M公司透過各種專利組合形成保護壁壘,在面對侵權糾紛時佔據優勢,發現抄襲者時,也能夠採取有利的法律途徑反擊。 正因3M公司懂得智慧運用並巧妙制定知識產權策略,才得以發展為規模龐大的企業。這些都是馬來西亞企業必須跟進及學習的。 一个新颖的想法或作法、可能会为企业带耒意想不到的商机。企业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设定政策与制度、尽量捕捉公司员工上下有新颖性的创新、随后選擇性、策咯性的把有經济價值的创新加于專利保护、方为企业保持长远克爭力与生存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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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为專利之本: 專利保护一加一大于二的技術方案 (Published By Sin Chew Article)

申請專利有三项基本條件: 即该发明需附合新颖性、创造性与實用性三大条件。在此文章、我们会深入研讨申请專利创造性之基本要求。 創造性是指該發明與申請日之前的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及顯著的進步。一項技術是否具有創造性,可以根據該技術所屬領域的普遍技術人員的判斷處作標準。 換言之,如果发明人可以向專利局证明其新发明组合,比起现有的技术组合、有更大的优势或好处,便可达到新颖性的指標。一加一等于二的组合、是属于一般顯著( obvious) 的改良、缺少了创造性、尚未附合專利要求。有创造性的发明、需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一项俱有新颖性但缺乏创造性的发明、可在一些国家(包括马来西亚在内)可用實用新型(或俗稱小專利)耒作限度保护。 创造性是一个主观的概念。在專利審查过程中、審查员会提出许多现有文献、挑戰一项專利申请的创造性。发明人或其專利律師之任务就是憑着新发明组合所能带来的各种好处或技术优点、针对審查员的論点逐一提出反驳。此外、在専利诉讼期间、專利侵权所告人一般上也会攻擊専利的创造性、以期法庭宣判该専利无効。 專利的创造性的主观性要求、为專利权力带来诸多不確定性。因此、许多大企业都会对其主要发明申请多项專利.以專利组合策略, 減低不確定性风险、设定更有効的市埸进入障礙。 让我们以奥德斯电梯的例子探讨创造性的重要性。 專利的故事: OTIS 电梯 人類尚未運用電力以前,電梯的原型是一種載人或載物的升降機。隨著工業發展,人類持續改良升降機的結構,也開始減少以人力或畜力驅動升降裝置。盡管升降機獲得許多改善,但是繩索容易斷裂的問題還是讓人十分困擾。 在1852年,依萊莎‧奧的斯(Elisha Otis)設計了具有安全制動器的升降機。奧的斯在升降機內安裝了兩根軌道。此外,他也在纜繩上安裝了兩只金屬爪和彈簧。一旦纜繩斷裂,彈簧會及時彈出金屬爪,自動嵌在軌道的的齒槽內,使升降機固定在一位置,停止下墜。這个方案在当时是一项俱有技术优勢的非传統作方、附合専利创造性要求,成功被授权専利保护。 奧的斯完成這項發明後,隔年開辦了自己的公司,正式售賣升降機。1857年,奧的斯在紐約一家樓高五層的公司,安裝第一台載客用升降機。1861年,奧的斯正式取得安全升降機的專利。1873年,各大辦公樓、飯店和百貨公司使用的奧的升降機超過2000台。1880年,第一台商用電動機問世後,電梯逐漸取代蒸汽式升降機。奧的斯公司在1903年推出了無齒輪牽引電梯。隔了30年後,奧的斯又推陳出新,發表了雙層電梯。 時至今日,奧的斯公司已經成立了近160年,是世界最大的電梯、手扶梯制造商。藉著不斷改進自身產品的專利技術,20大世界最高建築中,有11棟的電梯都交由奧的斯制造、安裝和服務。這在在顯示了奧的斯創新、可靠和安全的形象。 奥的斯公司开发了俱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通过專利保护、走过一个半世纪的煇煌、开创了企业不朽的传奇。因此企业欲常青、除了拥抱创新、更须专利创新、方能確保企业竞爭力源远流长。這是每位知识产权企业所应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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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性为專利之根本: 專利保护可被實践的发明 (Published By Sin Chew Article)

申請專利有三项基本條件: 即该发明需附合新颖性、创造性与實用性三大条件。在此文章、我们会深入研讨申请專利實用性之基本要求。 所谓的實用性,主要是指一项發明能夠被制造或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发明人可以在概念階段,为向未验证的抽象的点子申请专利,但该概念如果无法实现或产生效果,那有关专利便会变无効。此外,一般不附合物理原理的专利,也会在這条款下被宣判无効。 在药品的领域,许多药廠为了確保其新葯品的新颖性,都会在进行臨床实验前为其新药品申请专利保护。然而实验一旦不成功,则必须放棄该专利申请。 我们可以从立可白Liquid Paper涂改液的成功案例、探讨一名秘书如何將其天马行空的创意,付诸实践,並加于商业化,创造企业传奇。 專利的故事: Liquid Paper 1951年,原本想要從事繪畫工作的貝蒂•奈史密斯•格萊姆(Bette Nesmith Graham)與老公離異後,必須獨自撫養兒子,於是加入德州信託銀行工作。她擔任秘書一職,並使用市場剛推出的電動打字機。照理而言,電動打字機會加快打字速度,提升工作效率。但是,相對手動打字機,電動打字機的輕捷鍵盤,反而讓人容易不留心打錯字。再者,電動打字機採用的墨帶不同,錯字無法輕易用橡皮檫擦掉。因此,貝蒂及其同事常常必須為了幾個錯字而將內容重打一遍,這讓大家都感到不耐煩。 某日,貝蒂靈機一動,想到與其擦掉錯字,倒不如像以往上美術課時用顏料遮蓋畫作上畫錯的地方一樣,用白色顏料遮蓋錯字。就因为這天马行空的点子,她用攪拌器混合蛋彩畫的水彩顏料,再覆蓋在錯字上,結果证明此点子實用性高。效果非常好。辦公室的其他秘書看見後,也紛紛向她索取這種遮蔽顏料。1956年,貝蒂把廚房當作實驗室,用電動攪拌機混合顏料。顏料製成後,她和兒子在車庫將遮蔽顏料裝在綠色小瓶子,命名為Mistake Out販售。 1957年,貝蒂遭公司辭退,於是她決定將所有心思付諸在改良遮蔽顏料上。1958年,貝蒂設立了自己的公司,將改良後的產品更名為立可白,並且為產品申請了專利及商標。1968年,貝蒂有了自己的工廠、自動化系統和19名員工。這一年,立可白的銷售額超過100萬瓶。1976年,立可白的年度銷售額已經躍升至2千500萬瓶。1979年,貝蒂將立可白公司以4千470萬的價格賣給吉列公司。 2000年,立可白被諾威屈伯德(Newell Rubbermaid)收購,並在某些區域以比百 (Papermate)的名稱販售。 巴爾紮克說:「巨大的財富背後必然凝聚著高度的智慧」。經營知識產權會獲得龐大的財富,而財富的多少則大大仰賴決策者的智慧。從立可白的例子不難發現,创新的点子、實践的验证、專利的保护,市场的執行,都是企业知识产权財富化的不二法门,這也是每位知识产权企业所必须努力付诸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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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颖性为専利之基: 專利保护獨一无二的组合 (Published By Sin Chew Article) (Part 2)

專利保护任何可以解决技术難题的方案或发明。通过專利所賦于專和拥有人的二十年的獨有权及排他权,商家与发明人可在有保障的情况下投入大量的金錢 、精力开发更创新及有效率的技术解决方案或发明耒迎合市場需求,文明的巨輪也因此向前推进。 申請專利有三项基本條件: 即该发明需附合新颖性、创造性与實用性三大条件。让我们深入研讨申请專利之新穎性要求。 新穎性:新穎性是指一项發明在申請日之前沒有同樣的發明被公开过或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使用過或向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過,並且記載在專利申請文件中。一些国家如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接受为期一年的新颖性宽沖期、即一项发明在被公开的一年内能及时向的关專利局申请專利,即能保存新颖牲。 在専利的领域里,所谓新的发明,就是如何把技术解决方案的组成部份重新组合,以新的组合出现。而專利的新颖性,取决于该发明组成部份的组合在全世界是否是獨一无二的 、即使其單獨组成部份已普及 存在。关于專利新颖性的概念、我们可以从3M的成案例得到启示。 專利的故事: 3M公司不断创新,持续申请知识产权 3M公司之所以能夠歷久不衰,得益於深厚的創新文化。1902年,5名商人在明尼蘇達州設立3M公司。於1923年進入公司,成為公司實驗助理,竇爾(Richard G. Drew) 到一家汽車烤漆廠探訪客戶時,無意間發現廠內的員工在連聲抱怨。究其原因,是當時美國雙色汽車正夯,汽車上下半身顏色不同蔚為流行。但是,這難為了烤漆工人,因為他們必須謹慎處理汽車上下兩色交接的地方。工人通常將舊報紙黏貼並覆蓋在已經噴好漆的地方,再噴上另一顏色的漆料。但是,噴漆常會滲過報紙,弄汙已上色的部分,或是工人在撕下報紙時,不小心把噴妥的油漆也一併撕了下來,破壞車身。這種煩瑣的作業情況大大引起工人不滿。 竇爾撞見這一幕後,開始設想製作黏貼自如又不損傷漆面的膠帶。於是,他花了兩年著手研究,終於發明了黏性強且不會留下殘膠,不致毀損烤漆面的遮蔽膠帶。1930年,竇爾又研制了把黏膠塗在玻璃紙的方法,發明了首款玻璃膠帶。這些系列膠帶命名為思高(Scotch®) 。 3M公司也把黏膠加诸于纸条,开发了举世闻名的 POST-IT留言纸。黏膠与纸条單獨存在已久、但从来没有人把它们结合起来、变成一个拈手可用的留言纸。因为黏膠加纸条的组合、在当时是前所未有的作方、因此附合了專利新颖性要求。3M公司为创新留言纸在多国成功申请專利与 POST- IT商标。此简单不过的新组合产品,却成功为3M公司带来数以亿计的盈利、是3M公司最广为人知的产品之一。 3M公司不斷創新的過程中,也持續為其產品申請知識產權。根據美國專利及商標局顯示,3M公司在全球已註冊的專利就多達4萬多件。 3M公司透過各種專利組合形成保護壁壘,在面對侵權糾紛時佔據優勢,發現抄襲者時,也能夠採取有利的法律途徑反擊。 正因3M公司懂得智慧運用並巧妙制定知識產權策略,才得以發展為規模龐大的企業。這些都是馬來西亞企業必須跟進及學習的。 一个新颖的想法或作法、可能会为企业带耒意想不到的商机。企业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设定政策与制度、尽量捕捉公司员工上下有新颖性的创新、随后選擇性、策咯性的把有經济價值的创新加于專利保护、方为企业保持长远克爭力与生存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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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为專利之本: 專利保护一加一大于二的技術方案 (Published By Sin Chew Article)

申請專利有三项基本條件: 即该发明需附合新颖性、创造性与實用性三大条件。在此文章、我们会深入研讨申请專利创造性之基本要求。 創造性是指該發明與申請日之前的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及顯著的進步。一項技術是否具有創造性,可以根據該技術所屬領域的普遍技術人員的判斷處作標準。 換言之,如果发明人可以向專利局证明其新发明组合,比起现有的技术组合、有更大的优势或好处,便可达到新颖性的指標。一加一等于二的组合、是属于一般顯著( obvious) 的改良、缺少了创造性、尚未附合專利要求。有创造性的发明、需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一项俱有新颖性但缺乏创造性的发明、可在一些国家(包括马来西亚在内)可用實用新型(或俗稱小專利)耒作限度保护。 创造性是一个主观的概念。在專利審查过程中、審查员会提出许多现有文献、挑戰一项專利申请的创造性。发明人或其專利律師之任务就是憑着新发明组合所能带来的各种好处或技术优点、针对審查员的論点逐一提出反驳。此外、在専利诉讼期间、專利侵权所告人一般上也会攻擊専利的创造性、以期法庭宣判该専利无効。 專利的创造性的主观性要求、为專利权力带来诸多不確定性。因此、许多大企业都会对其主要发明申请多项專利.以專利组合策略, 減低不確定性风险、设定更有効的市埸进入障礙。 让我们以奥德斯电梯的例子探讨创造性的重要性。 專利的故事: OTIS 电梯 人類尚未運用電力以前,電梯的原型是一種載人或載物的升降機。隨著工業發展,人類持續改良升降機的結構,也開始減少以人力或畜力驅動升降裝置。盡管升降機獲得許多改善,但是繩索容易斷裂的問題還是讓人十分困擾。 在1852年,依萊莎‧奧的斯(Elisha Otis)設計了具有安全制動器的升降機。奧的斯在升降機內安裝了兩根軌道。此外,他也在纜繩上安裝了兩只金屬爪和彈簧。一旦纜繩斷裂,彈簧會及時彈出金屬爪,自動嵌在軌道的的齒槽內,使升降機固定在一位置,停止下墜。這个方案在当时是一项俱有技术优勢的非传統作方、附合専利创造性要求,成功被授权専利保护。 奧的斯完成這項發明後,隔年開辦了自己的公司,正式售賣升降機。1857年,奧的斯在紐約一家樓高五層的公司,安裝第一台載客用升降機。1861年,奧的斯正式取得安全升降機的專利。1873年,各大辦公樓、飯店和百貨公司使用的奧的升降機超過2000台。1880年,第一台商用電動機問世後,電梯逐漸取代蒸汽式升降機。奧的斯公司在1903年推出了無齒輪牽引電梯。隔了30年後,奧的斯又推陳出新,發表了雙層電梯。 時至今日,奧的斯公司已經成立了近160年,是世界最大的電梯、手扶梯制造商。藉著不斷改進自身產品的專利技術,20大世界最高建築中,有11棟的電梯都交由奧的斯制造、安裝和服務。這在在顯示了奧的斯創新、可靠和安全的形象。 奥的斯公司开发了俱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通过專利保护、走过一个半世纪的煇煌、开创了企业不朽的传奇。因此企业欲常青、除了拥抱创新、更须专利创新、方能確保企业竞爭力源远流长。這是每位知识产权企业所应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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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性为專利之根本: 專利保护可被實践的发明 (Published By Sin Chew Article)

申請專利有三项基本條件: 即该发明需附合新颖性、创造性与實用性三大条件。在此文章、我们会深入研讨申请專利實用性之基本要求。 所谓的實用性,主要是指一项發明能夠被制造或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发明人可以在概念階段,为向未验证的抽象的点子申请专利,但该概念如果无法实现或产生效果,那有关专利便会变无効。此外,一般不附合物理原理的专利,也会在這条款下被宣判无効。 在药品的领域,许多药廠为了確保其新葯品的新颖性,都会在进行臨床实验前为其新药品申请专利保护。然而实验一旦不成功,则必须放棄该专利申请。 我们可以从立可白Liquid Paper涂改液的成功案例、探讨一名秘书如何將其天马行空的创意,付诸实践,並加于商业化,创造企业传奇。 專利的故事: Liquid Paper 1951年,原本想要從事繪畫工作的貝蒂•奈史密斯•格萊姆(Bette Nesmith Graham)與老公離異後,必須獨自撫養兒子,於是加入德州信託銀行工作。她擔任秘書一職,並使用市場剛推出的電動打字機。照理而言,電動打字機會加快打字速度,提升工作效率。但是,相對手動打字機,電動打字機的輕捷鍵盤,反而讓人容易不留心打錯字。再者,電動打字機採用的墨帶不同,錯字無法輕易用橡皮檫擦掉。因此,貝蒂及其同事常常必須為了幾個錯字而將內容重打一遍,這讓大家都感到不耐煩。 某日,貝蒂靈機一動,想到與其擦掉錯字,倒不如像以往上美術課時用顏料遮蓋畫作上畫錯的地方一樣,用白色顏料遮蓋錯字。就因为這天马行空的点子,她用攪拌器混合蛋彩畫的水彩顏料,再覆蓋在錯字上,結果证明此点子實用性高。效果非常好。辦公室的其他秘書看見後,也紛紛向她索取這種遮蔽顏料。1956年,貝蒂把廚房當作實驗室,用電動攪拌機混合顏料。顏料製成後,她和兒子在車庫將遮蔽顏料裝在綠色小瓶子,命名為Mistake Out販售。 1957年,貝蒂遭公司辭退,於是她決定將所有心思付諸在改良遮蔽顏料上。1958年,貝蒂設立了自己的公司,將改良後的產品更名為立可白,並且為產品申請了專利及商標。1968年,貝蒂有了自己的工廠、自動化系統和19名員工。這一年,立可白的銷售額超過100萬瓶。1976年,立可白的年度銷售額已經躍升至2千500萬瓶。1979年,貝蒂將立可白公司以4千470萬的價格賣給吉列公司。 2000年,立可白被諾威屈伯德(Newell Rubbermaid)收購,並在某些區域以比百 (Papermate)的名稱販售。 巴爾紮克說:「巨大的財富背後必然凝聚著高度的智慧」。經營知識產權會獲得龐大的財富,而財富的多少則大大仰賴決策者的智慧。從立可白的例子不難發現,创新的点子、實践的验证、專利的保护,市场的執行,都是企业知识产权財富化的不二法门,這也是每位知识产权企业所必须努力付诸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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